2025宜昌远安县公安局招聘辅警5人
导语 远安县公安局此次招聘交通勤务辅警5名,工作地点为远安县嫘祖镇,招聘公告详见正文。
远安县公安局2025年招聘辅警公告
根据《湖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湖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暂行办法》,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人数
此次招聘交通勤务辅警5名,工作地点为远安县嫘祖镇。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男性;
5.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6.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招聘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纪违法犯罪尚未查清和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
12.在读全日制高中以上院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13.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
14.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优先招聘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薪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远安县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相关文件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按政策缴纳“五险一金”,统一配发服装及相关装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0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2.报名地点:远安县公安局606办公室。
3.报名须知:报名时须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2张,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远安县公安局组织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含如下内容:
1.对完成报名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资格复审。
2.资格审查内容:审查报名表、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和材料。
(三)考试方式 :面试
1.时间、地点:以对外公告、电话等方式通知为准。
2.内容: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情境应变、言语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参与体能测试,以对外公告、电话等方式通知为准。
2.项目及达标标准:4*10米折返跑、1000米跑、俯卧撑三个项目。标准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体能测试不达标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1.体能测试达标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根据公安机关相关规定,考生还需进行涉毒检测。体检、涉毒检测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或体能测试不达标的不得递补。
2.时间、地点:以对外公告、电话等方式通知为准。
(六)考察
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考察相关要求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个人征信、法院被执行人等情况,以及不得聘用和需要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聘用、培训及管理方式
1.公示。考察合格者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远安县为民劳动保障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岗前培训。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合格者进行岗前培训,考察合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训,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或培训不合格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3.日常管理。报考人员被聘用后,由远安县公安局明确带辅民警和责任领导,负责日常教育管理。被聘用者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相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4.后备人选库管理。通过面试和体能达标但未能进入体检程序的应聘人员,纳入辅警后备人选库。当出现岗位空缺,一年内可按照面试成绩(需体能测试达标)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通过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程序对空缺岗位进行补充。
六、注意事项
(一)相关招聘信息以“平安远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二)参加面试、体能测试时,须携带处于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未携带本人有效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对不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参加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在招考过程中,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考试规定的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举报电话:0717-3828030。
(四)报考人员在考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联系单位:远安县公安局政工室,联系电话:0717-3828022),避免错失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