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加装电梯申请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导语 取得联合审查意见书后,实施主体可按顺序申请提取使用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中业主个人所需支付的建设资金。

  宜昌既有住宅提取公积金申请材料

  取得联合审查意见书后,实施主体可按顺序申请提取使用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中业主个人所需支付的建设资金。

  所需材料:

  (一)身份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他人代办的另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

  2.提取人本人的宜昌市民卡或银行储蓄卡。

  (二)结婚证原件或单身声明(现场签署),宜昌区域内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

  (三)加装电梯证明材料:

  1.所在地县市区住建部门出具的联合审查意见书;

  2.不动产权证书(含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证明;

  3.缴存人所在单元签订的加装电梯协议书复印件;

  4.加装电梯费用的集资收据及支付凭证(支付凭证人为所有权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另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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