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宜昌失业补助金领取注意事项

导语 从即日起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了,以下是宜昌本地宝为您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注意事项

  ●申领失业补助金无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一个人只能申领一次。

  ●不能与失业保险金同时享受。

  ●享受失业补助金期间,按规定享受价格临时补贴,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补助金从申领的当月开始享受,按月发放。具体发放时间为下个月10号前。

  申请对象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人员。指正常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后一个月在2020年2月至11月期间的任何一个月,之后一直未再就业。

  2、不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指单位缴纳社保费的最后一个月在2020年2月至11月期间的任何一个月,因缴费时间不足1年、或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等原因不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宜昌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框回复【失业】即可获取宜昌失业保险参保指南、缴费指南、失业补助申请指南、失业金领取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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