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禁(限)放区外哪些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导语 宜都市禁(限)放区以外的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等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详细场所见正文。
宜都市禁(限)放区以外的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殡仪馆(含公墓);
(六)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七)水源保护地、景区;
(八)市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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