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流程

导语 宜昌符合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大学生、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货币化保障范围,可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申请、领取租赁补贴。

  申请审核程序

  (一)申请与承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和新就业大学生自愿选择到居住所在地社区申请,同时应签署申报信息真实性承诺和同意接受对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核查的书面承诺。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由其就业单位向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

  (二)初审与复审。社区居委会按申请条件对申请人家庭的相关情况进行初审,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上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家庭的相关情况进行复审,对复审符合条件的上报区住房保障部门。

  (三)审批、公示和备案。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区民政部门审核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区教育部门审核学历情况。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审核合格对象在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和申请受理社区同步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区住房保障部门调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发放程序

  (一)开立账户。社区居委会负责通知申请审核处于市备案状态且未办理市民卡的申请人办理市民卡,并激活市民卡银行账户。

  (二)发放补贴。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审核各区租赁补贴资金年度计划。市财政根据审核结果,按预算管理规定将资金拨入各区财政,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发放。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按月发放;新就业大学生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租赁补贴按季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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