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宜昌老旧小区改造申报条件

导语 2021年5月10日—6月10日,全市各老旧小区所在地街道、社区,面向社会公开受理老旧小区改造报名工作。

  2021年5月10日—6月10日,全市各老旧小区所在地街道、社区,面向社会公开受理老旧小区改造报名工作。凡符合改造条件、居民改造意愿比较强烈的小区,小区业委会可按照规定流程报名申请改造。

  申报条件

  1、宜昌市城区及各县市(城关镇)范围内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2005年底以前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可纳入实施范围,但不得超过申报总量的15%(按户数计算)。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2、改造事项经征求业主意见,取得小区大多数居民同意后(原则上经小区“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的“双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宜昌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申请表》。街办(城关镇)会同社区按照“有条件申报、竞争性入围、成熟一个、推动一个”的原则进行商议,确定申报改造的小区名单,并于5月18日前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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