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宜昌城区商品房户口要怎么迁移?(含二手房)

导语 自2019年起,购买宜昌城区商品房(含二手房)落户可当场办结,持有以下材料到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具体办理材料等,详见正文。

  宜昌购买商品房落户

  自2019年起,购买宜昌城区商品房(含二手房)落户可当场办结,持有以下材料到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抵押的,需房管部门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证明;

  ②尚未取得以上证书的,提供购买房屋的不动产销售全额发票、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③迁入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夫妻及未成年子女随迁的,如果原籍户口不在一起,需要提供等关系证明。

  一、大中专毕业生落户

  ①大中专毕业生凭《毕业证》办理落户,可直接在各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落户,派出所当场受理办结。

  ②大中专毕业生租赁房屋居住的,在社区公共集体户落户,也可在亲友家庭户落户。

  ③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年龄不受限制。

  二、省内其它地市迁入宜昌还需要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移手续吗?

  2020年11月30日起,湖北省实行“电子准迁(迁移)证”,本省范围内迁移户口,一律在迁入地派出所申请,由申请地和原户籍地派出所分别签发网上“电子准迁(迁移)证”,无需回原籍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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