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大学生落户购买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导语 借款人(其中一人) 为毕业 5年(含) 以内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以毕业证书颁发日期为准),户籍所在地须在宜昌区域内,在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6个月 (含)以上,个人缴存状态正常可申请贷款,具体贷款金额、贷款材料等,详见正文。
宜昌大学生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贷款政策
一、贷款条件
(一) 借款人(其中一人) 为毕业 5年(含) 以内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以毕业证书颁发日期为准),户籍所在地须在宜昌区域内,在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6个月 (含)以上,个人缴存状态正常
大中专以上毕业生是指获得中等专业学校(含)以上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二)借款人购买的住房(现房) 应在宜昌区域内,且已纳入本中心可贷款的楼盘范围。申请组合贷款的须同时符合商业银行可贷款楼盘范围。
(三)主借款人年龄应在法定退休年龄内,即一般为男性 18 至60 周岁(不含 60 周岁) 之间、女性 18 至55 周岁(不含 55 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其他借款人年龄应在:18 至65 周岁 (含65 周岁) 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主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 (含)以上,个人缴存状态正常
2.必须为购房人。
3.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须在宜昌区域内(毕业 5 年(含)以内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作为主借款人的,户籍所在地须在宜昌区域内)。
(五)毕业 5年(含)以内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在宜昌区域内的,也可作为其他借款人。除主借款人外,其他借款人在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6 个月 (含)以上,个人缴存状态正常的,可参与贷款额度计算。
(六) 借款人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符合《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贷款信用评价规范》。
(七)借款人在全国范围内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申请借款时间在购房合同签订时间 1年以内。
(九)已交付总房价 20%以上的房款。
(十) 所购住房为首套首贷住房。
(十一)符合本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贷款期限不低于1年,不高于 30 年。
(二)贷款期限=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一主借款人实际年龄。
(三)贷款期限≤50所购房屋房龄(当前年份一房屋建成年份)。
三、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不低于1万元,不高于 60 万元。
(二)不超过购房总价的 80%。
(三)所购房屋房龄超过5年的,不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
(1)5<年房龄≤20 年的,不超过评估价值的 80%:
(2)20<年房龄≤30年的,不超过评估价值的 60%;
(四)不高于按照公积金月缴存额确定的贷款额度
1、等额本息:
2、等额本金:
四、所需材料
(一)借款人在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1.身份材料(距失效期在1年以上)所有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4,家庭关系材料
(1)借款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2)父母与子女共同借款的,提供同一居民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医学出生证明、职工履历表(加盖公章)意一项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份。
5.购房证明材料
(1)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份
(2)加盖开发企业公章或合同章的《不动产产权情况表》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3)不低于购房总价 20%的首付款发票或开发企业收据及付款凭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 份。
(4)所购住房房龄超过 5 年的,提供房屋评估报告原件 1 份
(5)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原件,有效期为 2个月。
在宜昌城区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需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民之家一楼自助设备上打印 (不能代办打印)。
在县市区营业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按各县市区营业部要求打印。
6.其他材料
主借款人宜昌区域的银行储蓄卡(贷款受理银行任一网点的储蓄卡)。
(二)借款人在本中心以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1、以上第(一)条所需材料。
2、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登录本中心网站下载)原件 1份
五、办理地址
(1)夷陵营业部地址:夷陵区发展大道 111 号夷陵国际(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窗口) ;
宜都营业部地址:宜都市五宜大道 99 号宜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F区住房公积金窗口;
枝江营业部地址:枝江市仙女大道 190 号(枝江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A区78-81号窗):
当阳营业部地址:当阳市雄风路 91 号市民之家二楼公积金窗口:远安营业部地址: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 1号(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积金窗口):
兴山营业部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 17 号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兴山营业部:
归营业部地址: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南郡大道 12 号(市民之家二楼公积金服务大厅) ;
长阳营业部地址:长阳县龙舟坪龙舟大道 131 号金色水岸一楼(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长阳营业部) ;
五峰营业部地址: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后河大道 27 号(五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窗口)。
(2)本中心西陵营业部地址:西陵区体育场路 46 号
(3)受托银行网点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00服务时间变动,以银行网点公告为准)。
本中心西陵营业部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遇法定节假日或作息时间调整以中心网站通知为准
(4)咨询、投诉电话:0717-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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