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城发城寓保租房申请条件

导语 4月8日至4月12日(每日08:30-17:30),仅接受符合条件大中专毕业生(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时不满35周岁,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中专学历证书)的申请。4月15日起,接收所有符合资格的新市民、青年人的申请。具体申请条件等,详见正文。

  宜昌城发城寓保租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时间

  4月8日至4月12日(每日08:30-17:30),仅接受符合条件大中专毕业生(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时不满35周岁,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中专学历证书)的申请。

  4月15日起,接收所有符合资格的新市民、青年人的申请。

  二、申请条件

  项目申请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宜昌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正在享受公租房实物保障或租赁补贴;

  2.在宜昌城区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就业协议)或者办理个体工商执照自主创业。

  三、申请规则

  在公告的申请时间内,申请人本人持申请所需资料向位于东山大道123号城寓青年人才城运营中心现场提出申请,如撤销申请的以重新登记时间为准,现场初审后将依序以递交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办理线上预选房,确认预选房后不可改选。房源全部被选定或者所有符合条件申请对象均完成选房时选房截止。本批次选房截止后,运营单位将在微信小程序上对已选房人员名单公示。

  推荐阅读:

  宜昌城发城寓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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