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注销单位公积金账户的办事指南

导语 当原来的单位发生破产、解散或撤销时,我们应该怎样注销原来的单位公积金账户呢?跟随宜昌本地宝,为您带来注销单位公积金账户的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单位撤销、解散、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续。

  二、设立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宜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宜房公管〔2018〕3号)第十一条。

  三、注意事项

  1、原单位办理账户注销时,应注意:

  (1)所有职工缴存登记信息必须无误。职工缴存登记信息有误或有变化的,应在办理注销手续同时参阅《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登记办事指南》办理职工信息变更登记;

  (2)所有职工住房公积金已按月足额缴齐,并且已全部完成转移或集中封存;

  (3)单位账户内没有暂存款。

  (4)单位账户内余额为零。

  2、《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中填写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号不变。

  3、《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上填写的转移金额、人数,与《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填写的转移职工合计金额、合计人数相符。

  四、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可通过宜昌公积金单位网上办事大厅(点此进入)自助办理。

  2.线下办理:各营业部柜面办理。

  五、柜面所需材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注销登记表》。

  2、《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3、《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纸质及电子文档(U盘)。

  4、单位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批准文件原件。

  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六、柜面办理流程

  1、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所在地公积金营业部对账,并拷贝单位全员住房公积金明细账。

  2、对账无误后,登录http://gjj.yichang.gov.cn/下载《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注销登记表》、《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

  3、填写以上三种表格,并加盖原单位公章或清算组织公章。《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上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需转移职工或集中封存职工本人核对后签字确认。

  4、将《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制成电子文档拷入U盘。

  5、携带所需材料到中心所属营业部办理手续。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九、办理机构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十、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一、便民提示

  1、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2、办公地址:

  一马路营业部地址:宜昌市一马路24号;

  伍家岗营业部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218号(江山多娇)-6-1;

  夷陵区营业部地址:夷陵区平云一路56号;

  宜都营业部地址:宜都市陆城园林大道11号;

  枝江营业部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办沿江大道52号;

  当阳营业部地址:当阳市长坂路61号;

  远安营业部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83号;

  兴山营业部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7号;

  秭归营业部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21-2号;

  长阳营业部地址:长阳县龙舟坪龙舟大道131号金色水岸一楼;

  五峰营业部地址: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御庭湾小区2号楼3楼。

  3、中心网址:http://gjj.yichang.gov.cn/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宜昌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框回复【公积金】即可获取宜昌公积金缴存指南、提取指南、贷款指南、商转公指南及网上办事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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