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宜昌生育保险新政策

导语 2020年1月1日起,宜昌市将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两险合并,生育保险是取消了吗?对职工有什么影响?

  2020年1月1日起两险合并实施

  近期,市医疗保障局公布了《宜昌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细则》指出: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实行市级统筹、分级经办,实现参保登记、基金征缴管理、医疗服务管理、经办信息服务全市统一,确保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待遇不降低。

宜昌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原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业务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经办。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两险合并,这些问题你要知道

两险合并是哪两险?

  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②生育保险 个人不缴费,由单位缴费

  对职工来说,主要有什么变化?

  ①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时需参加生育保险。

  ②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仍由税务部门征收。

  ③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改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合并后五险一金变四险一金了?

  其实是误解!

  生育保险没有取消,是管理层面上的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两险合并实施并不是两个险种合并为一个险种,而是合并经办管理,生育保险还是存在的。

合并后会不会影响职工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

  丝毫不会影响。

  只是在经办上改变了享受的渠道,但没有改变生育保险设定的保障项目和支付水平。

缴费比例会有变化吗?

  两险合并实施后,用人单位缴费费率调整为8.5%。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8%,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为0.5%。

  ●在职职工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不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应与其他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保持一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缴费基数维持现有规定不变。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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