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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申请公租房

导语 申请人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在搜索栏搜索“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协办)”,选择所在社区,点击“在线办理”,确认承诺书填写信息上传资料。

  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申请公租房

  一、对象

  在城区企业就业或创业6个月以上、非宜昌城区城镇户籍的人员。以发放租赁补贴保障为主

  二、申请租赁补贴条件

  1.截止申请之日的上月,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按规定连续为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或持有宜昌城区居住证并以灵活就业身份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中省在宜单位或在宜设分公司的企业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其单位未在城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应至少由单位在城区缴纳一项其他社会保险。

  2.申请人收入低于宜昌城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5倍。

  3.家庭成员在宜昌城区无住房。

  4.在宜昌城区范围内市场上承租住房,签订住房租赁合同。

  三、补贴标准

  租赁补贴标准:240元/人·月。保障期限不超过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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