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医保新农合政策简介
导语 本文为您介绍的是新农合患者在宜昌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报销范围及结算相关信息。关注“宜昌本地宝”发送【一医】即可在线预约挂号。
一、入院须知
(一)宜昌市医保
1、 宜昌市职工医保患者入院三天内须接受市医保处人证核查,否则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2、住院起付线标准:职工年度内第一次住院800元、逐次减半、第四次及以上不再计算起付标准。居民第一次住院500元、第二次及以上均为250元。
(二)县(市)区医保及新农合
1、宜昌各县医保患者起付线标准800元,新农合患者起付线标准800元
2、神龙架农合起付线600元,巴东农合患者起付线标准1200元。
(三)武汉医保(含葛洲坝):
住院起付线标准:年度内第一次住院800元、第二次及以上均为400元 。
二、住院管理
(一)外伤及中毒病人,入院三天内须到医保办拿外伤中毒调查表。
(二)生育保险:患者持生育卡或生育服务证等相关资料到医保窗口申报,职工生育费用包干剖宫产3300元、顺产2300元;公务员和居民生育按疾病报销。
(三)不能纳入医保农合报销范围:
1、因酗酒、吸毒、自残、自杀、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违法犯罪活动而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2、经确诊不属医保报销病种或不符合疾病质量控制标准的费用不予报销。
3、与出院诊断不相符的用药、检查、治疗不予报销。
4、入院只做检查未治疗者不予报销。
5、农合患者使用目录外药品、进口药品、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血浆制品(重症及抢救除外)、进口耗材不予报销。
6、不符合医保农合政策的其它情况。
(四)农合患者大型检查及使用高值耗材
1、大型检查:单项检查项目300元以下计入补偿范围,超过300元部分减半计入补偿范围。
2、高值耗材:单个植入机体大型材料3000元以下的计入补偿范围,超过3000元按3000计入补偿范围,其余自费。
三、出院结算:当天出院当天办理费用结算,出院结算时间由主班护士通知患者。
1、宜昌市职工医保患者出院当天持出院小结及医保结算通知单到医保办办理费用审核。
2、县市医保农合患者出院当天持出院小结、诊断证明到医保办办理审核。
3、需要到商保公司报销的患者,结账后到医保窗口打印清单。
4、需要年终二次报销的患者,结账后到医保窗口打印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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